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更新时间:2007-07-31 16:04:56
问题描述:
我哥上班地点有甲、乙两地,出事当天值班,(即是正常上班时间完后还需值班到第二天的那种)出事当天下午骑摩托车(无证无户)去甲地办公事(属正班),完事后去朋友家吃饭,喝了很少的一点酒,回乙地值班(家也住在乙地)回乙地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认定书上写有: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对方逃逸,(对方是自行车)故我哥负次要责任。 单位有规定,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且吃饭时间一般为一小时,我哥吃饭时间约有三个多小时。(单位好像要以上班时间偏迟为由,定性为办私事) 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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