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这样合理吗?我只拿着退房协议和退房违约金发票行吗?原购房合同是不是必须要回来一份?如果要不回来,以后会有麻烦吗?比如开发商篡改原合同,以后再找我要钱,等等。谢谢您的帮助
更新时间:2007-07-24 11:29:38
问题描述:
我于5月与开发商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当日付了首付款,合同还未备案一直放在开发商那里。后来我因私人原因申请退房,他们同意了,扣了我总房款5%做为违约金。
办退房手续那天,我拿到扣除了违约金的首付款和退房违约金发票,并把首付款发票退还开发商。但是他们说只能给我双方签的退房协议,原购房合同不能退给我。他们说原购房合同已终止,四份合同他们要统一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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