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姨妹是不是要承担责任?要承担多大的责任?2、学校在这件事上是否有责任?3、我姨妹作为代课老师是没有和学校签合同的,这样的情况,在这件事上对她是否不利,需要找证据证明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吗?
更新时间:2007-07-24 20:37:56
问题描述:
我姨妹在该校担任代课教师,并担任班主任。因学校人手不够,学校要求班主任代替体育老师上体育课。当天,我姨妹带学生上体育课,准备安排学生拔河。因学校没有拔河的绳子,她把学校内打井水的绳子拿来给学生们拔河用,然后把钥匙挂在绳子中间作为标记。在拔河过程中,绳子因为长期泡水,突然断裂。挂在绳子上的钥匙飞出,正击中一名学生的眼眶。当时送往医院紧急处理。后来学生的家长,带孩子到武汉治疗,先后花了近4万元,现在还不知最后的情况。学校已暂扣了我姨妹2000元工资,作为对学生的补偿,并且说如果学生的家长以后还找学校,我姨妹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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