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这份民事起诉状格刷式和语述错在哪里?是否不需要本状副本?
更新时间:2007-07-05 09:17:53
问题描述:
民事起诉状
原告人:
被告人:
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人拆除侵占公路的围墙,恢复被告人住房左边的通道和把五条大狗圈养或栓养。以及负担本诉讼案之费用。
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被告的住房高于乡村公路两米左右,在前几年被告砌了30多米长的围墙.围墙砌进公路一米多,严重侵占了公路,损害了百姓利益,如今公路只能通过小型农用车.限制了百姓通行权.请求拆除围墙。
二.被告在2007年6月中旬,用命令的语气要求本组每户人拿出300多元钱,购买邻村旧变压器,旧电线,旧电杆等电力设施.本组40多户人仅有4户人同意此事.有30多户人反对.被告传言说,只要他们这4户人把邻村旧变压器,旧电线,旧电杆买来装好设备。被告就把当前正常使用的电力设施进行毁坏,目前,广大群众反映强烈。被告心不干.现在被告以迷信为由,说他住房左边的通道对他家运气不好,只有把他住房左边的通道堵上他家运气才会好。在2007年6月18日被告就把他住房左边的通道改走他住房的右边,右边是被告父亲的住房,通道就在两家住房的中间,两家养了五条没有圈养或栓养的大狗在通道附近,随时威胁着百姓的生命,我每天骑摩托车上班都要经过这条通道四、五次,过往的群众较多,易造成狗咬人事故,现在的情况特别严重。请求恢复被告人住房左边的通道和把五条大狗圈养或栓养。
以上这两件事百姓可以证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对各自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因此,占用时必须征得他方同意,否则就是侵害了他方的通道使用权。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公正裁判”。
此呈
二00七年七月一日
附:
一、本状副本(打印件)1份;
二、物证照片;
三、证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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