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找不到原经销商的情况下能否证明收据存在问题,有哪些途径?如果存在欺骗的性质能否构成欺诈罪?即使收据是真的,我们也签过损坏物品照价赔偿的合约,但是我觉得这种约定本身就有不公平的成分(考虑到物价和产
更新时间:2007-07-03 17:58:32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在校成都大学生,和同学于06年7月在校外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住.不料在11月份的时候使用浴室里的面盆时由于开水龙头时出的热水太烫,当时又是冬天,热胀冷缩的缘故玻璃面盆裂了一条缝.房东来收房租时看到了要求我赔偿.他后来拿出了一个收据来,上面面盆的什么型号名称都没有,只有\\\\\\\"豪华玻璃面盆\\\\\\\"几个字,还有价格:1825元,除此之外就只有经销商的名字,而那个经销商他说现在可能也找不到了.所以我怀疑他是随便找人开了个条子,而且那个面盆是04年1月买的,在我们之前也有学生在那里租住,我们去的时候那些家具什么的包括面盆都算是半新半旧的,那面盆只有一条缝不影响使用的,他还要求我原价一分不少的赔偿.(房东说我们当时租房时签的合约是如果损坏了家具要照价赔偿)现在商场里也没有同型号的了,那都是几年前的现在的用的材质工艺都高级的多.我看了一个外观相似的,但是是名牌,材质质量也要好的多,价格是2800多.我咨询了商场的工作人员她们说正规高档的这类商品在正常使用方法下都不应该
出现那种裂缝的情况.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