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1、如果这样我岳父是否有违约责任?2、如果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我们该如何做?3、我们想要回我们交的保证金且要他索赔经济及精神损失是否合理?我们该如何做?谢谢!急!联系方式
更新时间:2007-06-02 10:02:0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在2007年2月4日我岳父和我市新庄镇一开发商签定一份合同(工程名称:新庄镇小康人家商住楼),所承包的内容是门、窗工程.合同是双方共同拟好并私自签下了,且双方还按了手指印.合同第五部分要求乙方分两次交给甲方保证金共计壹万元整,在签合同当日已交五千元,甲方的宋某已私人名义也打了收条,但是这个项目一拖再拖至今未通知进场施工,在这期间我们也多次电话联系过还去找过,可是一拖就是4个月快过去了.我岳父2007年5月30日又去找他,他说还要两个月才能开工,我岳父这下又急了.我想咨询的是我们想要回我们交的保证金且要他索赔经济及精神损失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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