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律师我能否起诉我的原单位,也就是现在的业主委员会,要求它补给我这些手续,请罗律师教我好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7-05-23 20:29:54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
我原是厦门瓷厂的职工在1993年由于住房困难评上了一套集资房,就是现东浦路89号之八302室,99年政策上房子可以房改,通知我办理产权登记,可我因保管不慎将集资建房的合同书及交款收据丢失,办不了产权证,我找原单位补办这些,可当时瓷厂以倒闭,只有一个退休管理委员会,也就是现在的业主委员会,经办人以种种的借口不予办理导致我房子的产权证一直办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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