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是一名集体工人,新公司不要集体工人,有没有法律依据。
更新时间:2007-05-15 21:25:5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国企职工,以前我是一名集体工人,平时待遇和全民职工一样,去年我是跟企业法人签的合同,集体工人是跟公司下属的子公司签合同,我不明白的是,我现在是属于集体还是全民。
现在公司要改制,我们这个部门要被新公司兼并,新公司不要集体工人,这种说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盼望您的解答,在此先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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