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妹妹在这种情况下受伤能否算工伤?我妹妹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由谁负担?现在是派出所、劳务公司、长安厂一同制造虚假证据,我们无法取证,又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7-04-18 10:30:13
问题描述:
我妹妹和一家劳务公司鉴定合同,被派往重庆长安厂一车间上班(已有5年左右了),最近,在上班中与该厂一男工发生口角,被该男工殴打致伤(眼部和后脑爱伤,当时人晕迷不醒,被该厂送往医院,缝了5针),并报了警。现在厂里威逼员工罅制造假证,说我妹妹上班打架,并将我妹妹从工厂退回,拒绝对伤者进行进一步治疗。打人者也被辞退,现在人也不知去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