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要离婚,应该怎样办理?无法协议离婚,我要起诉到法院,应该提供什么资料?如果因为婚外恋而造成的婚姻关系破裂,我要赔偿多少给女方?女方能不支付任何抚养费用吗?
更新时间:2007-04-12 11:08:15
问题描述:
我与妻子是2001年8月结婚,在结婚的这段时间里,经常被妻子怀疑有婚外恋。直至2006年2月,我认识了一位女孩,也渐渐的爱上了她。2006年9月,我被公司调往南宁工作,于是我以感情破裂为由向妻子提出离婚。开始她口头答应了,但等到我回到桂林想办手续的时候,她却反悔了,还向我索要10万元的赔偿,并提出不支付女儿今后的任何抚养费用。现在我们无法协议离婚,而且根本就没法再继续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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