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想问现在在我手头的借条和银行汇款凭证能不能作为证据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如果可以起诉的话应该到哪里才可以起诉,我需要做什么,准备一些什么东西。希望你在百忙之中能帮我解答这个问题。谢谢!2007
更新时间:2007-03-08 20:55:04
问题描述:
2004年6月份我在上海松江认识了一个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的女孩,我们关系一直处的不错。到了2004年8月份,由于在工地上出了一点事情,那个女孩离开工地回了海安老家,我们好长时间没有了联系。2005年9月份我打电话到她家,她告诉我现在在一家效益不好的企业上班,她的丈夫又出了车祸,家了急等着用钱,问我手头有没有钱,那时我手头刚好有5000元钱,就坐车给她送了过去(送到海安)。让她写了张借条(现在保存在我手里)过了一个多月也就是2005年的10月底她还说缺钱我又通过建设银行给她汇去了1000元钱(有银行汇款收据)一共是6000元。我在2005年的12月底给她打电话说让她在2006年的6月份希望能把钱还给我(我要买房子)她却说等有钱了再还给我的,可是到了今年我打电话给她却连电话也不接了,我怀疑她是不想还钱给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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