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律师,我们的分家单受法律保护有效吗?我们能办理房权过户吗?该如何办理?如果将来公公过世我们能作为财产继承吗?到时该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2007-03-01 13:24:43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和老公在黄岛是非农业户口,公婆及弟弟在老家农村。我俩于96年11月结婚,弟弟于96年元旦结婚。97年1月,婆婆来我家送来一份分家单,上面有公婆、弟弟及弟媳及证明人的签名和各自亲自捺的手印。我俩因为当时不知道也没在场,我俩的签名和手印都是别人代替的。上面写着新屋5间给弟弟,老屋4间给我们,这两处房的房产证都在公公名下。婆婆于96年12去世了,公公健在,公公想在他有生之年把房子产权分别过户到两个儿子名下,但村委会说我们是非农业户口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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