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王律师能在百忙中回复和帮助,非常感谢!
更新时间:2007-02-28 09:58:14
问题描述:
王律师:您好!有个问题想请教您,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有个有限责任公司当时在工商设立登记时2个股东、后来增加新股东和增资(设立登记和增资都有验资报告),后来又多次变更,其中的一次变更没有转让协议和股东会决议就将股东名字更换了。在这些过程中,由于是家族企业,于是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过程中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中股东没有亲笔签字,都是经办人签的。现在新、老、假股东之间有纠纷,诉至要求法院确定股东股权归属时,工商插手(假股东的登记工商部门有责任,曾要求更正没有同意)说设立登记不是原始股东亲笔签字 、新增股东时老股东也没有亲笔签字,新增股东及出资无效。要撤消公司的登记。请教:1、新增股东已出资过,有股权证、公司开的收据、银行交款单,能说无效就无效吗?2、新增股东是否可按原验资报告重新进行工商登记?若不准登记能否要求退资?2、现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银行贷款、个人借款怎么办?新增股东要否承担?请王律师能在百忙中回复和帮助,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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