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不敌学校的红头文件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8-03-26 17:18:47
问题描述:
本人2003年硕士毕业后留在某高校任教,可能是学校管理不严或者弄错了,未和学校签订合同,也未拿到安家费,学校也没有给办医保和社保。2004年下半年离开学校时,学校以服务期未满3年为由,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比我工作一年多的总收入还多,遂没有办理手续直接选择离开。另:学校在第一时间收回了宿舍,停发了工资。请问像这种情况,如果起诉学校的话,有没有胜算?
新的劳动合同法学校根本不在意,一切以学校的红头文件办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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