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事情发生后,我爸至始至终都在尽他的人道主义帮助对方,可对方就此认为事情的发生完全是我爸的责任,扩大损失结果,扩大舆论宣传,这是我爸无法接受的,也使我们作子女的无法接受。
更新时间:2007-02-03 15:06:58
问题描述:
2007年1月15日,我父亲(61岁)与别人(大概60多岁)因一点小事发生口角,最后产生纠纷,最后导致对方的几个儿子拿出带钉的木棍要打我爸,此时附近一名邻居(60岁左右)来劝架,在我爸处于劣势的情况下,用双手抱住我爸,我爸本能一摔(一方面是怕别人打,另一方面是情绪激动),因水渠边太窄,致使这位邻居不慎跌入水渠内(当时没有水,大概有70-80公分高),造成右手手腕骨折。
事后我们马上把她送往人民医院治疗,当时医生接好骨并照完片后,说打了石膏,回家静养几天再来照片,应该问题不大。可对方的家人不同意医生的意见,强烈要求住院观察。我们考虑对方也是自己的邻居,并且是出于好意劝架,我们也就没有拒绝。本来可以不用住院只花几百元就可解决的事,现在花了3000多元,对于我爸这样靠几百元退休金过日子的老人,着实不是一笔小数字。
本认为此事到此为止。可她出院后仍不罢休,还要求到更远的骨科专科医院治疗,根本不考虑我爸的承受能力。本来这件事她本人也有一定的责任,因为双方在吵架时,你自己也是成年人,有判断力,并且又是60几岁的人,自身都难保,还要凑这份热闹。事情发生后又不依不饶增加对方的负担,扩大事件损失,还到处宣扬我爸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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