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6点,原告驾驶未经年检合格三轮摩托车过有“让“字十字
更新时间:2007-01-10 12:58:00
问题描述:
早上6点,原告驾驶未经年检合格三轮摩托车过有\\\\\\\\\\\\\\\"让\\\\\\\\\\\\\\\"字十字路口(无红绿灯和交警),撞在右方向开来直行的汽车尾部,汽车驾驶员感觉可能刚才撞了,停车见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就报110和120.120先到,被告将原告送上120,原告见自己车尾部无明显撞痕想可能是刚才超过去的车撞的,就开车走了,后回家发现有撞痕就回到现场,现场又被交警处理了,原告又到交警队处理,但交警因现场破环,既不认定被告逃逸也不做责任认定.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全额赔偿.请问本案如何划分责任?
1,原告代理人意见:过错推定 被告全责
2,被告代理人意见:过错责任 原告无法举证证明被告对事故的发生有违章行为 ,向反原告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1)其驾驶未经年检车辆上路;(2)原告车道上有\\\\\\\\\\\\\\\"让‘字警告标志,被告有优先通行权;(3)依交通法律规定,车辆过无红绿灯.无交警的十字路口,应由右侧无来车的车辆先行,原告的右侧是被告,被告有优先权.故被告无责任.
本案如何判决?????责任怎么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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