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医院在14小时里,有没有责任把那个小孩医治好?还有,那小孩的家人说如果不打官司,私了,要我弟弟赔10万,还要我们负责那小孩的母亲要第三个小孩的一切责任。(死亡那个小孩是第二个,是男的,第一个
更新时间:2009-02-28 08:48:06
问题描述:
我的弟弟和弟妹(都是读卫校毕业,还没有得医疗许可证,就在村里开了门诊,可以说是非法行医)因为在医疗事故方面发生的事情:一个村里的小孩,由于喉舌发炎,2006年10月17日下午3点多钟就到我弟弟行医处打了针(药物是我弟妹配的,针是我弟弟打的)。可能药物反应,在我弟弟家有轻度的昏针现象,后来还是好了那小孩就回去了他家,到下午6点多钟小孩去市人民医院进行医治。14小时后就死亡。后来那小孩的家人就拿小孩去医疗鉴定,说是我弟弟打针的药过量,导致小孩死亡。其实事情并不是那么严重,因为他家有人在南宁的某医院,所以就把责任推到我弟弟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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