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后房权证变更造成过不了户,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1-10 10:16:32
问题描述:
我于6月24日通过中介与甲签定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为甲的父亲(已去世),甲办理了继承公证。在7月21日三方到房管局办理时被拒绝过户,说必须要先过户到甲才能过户到我名下。甲在7月28日办理完变更产权证,所以产权证的号码已变,与原合同上的产权证号不一致,8月6日到房管局再次办理过户,认定该合同不能办理过户,如果要办过户,必须重新签买卖合同。我的烦恼是房款押在中介,而中介要我们变更合同第一页(变更产权证号码),并肯定中介和卖方不违约,反要求我付违约金。我拒绝变更,提出解除合同并退房款(12万)。
请问:该合同是否有效?我是否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不买房的话我是否违约?中介是否有不退款的理由?请帮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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