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发的时候我已经离开公司两个月了,也没有再工作,请问我的误工费,因该按什么标准来要求赔偿?2.他让我受伤就是一瞬间发生的事情,当时也是公司的人把我送到医院的,如果我要起诉,应该需要什么证据才
更新时间:2006-12-30 14:34:14
问题描述:
我于今年8月21日离开原来的公司,但有1000多元的提成没有拿,中途多次索要,无果.于是在10月23日(也就是事发的当天)到公司去,想拿到提成,但最后只给我算了616元钱,我想要了两个月,今天只要能拿到这600多元钱,也就算了,当时经理和财务都签字了,就等老板签字,老板就在办公室睡觉,而且快到中午了,也应该出来吃饭了,可是经理却说要出去,让我改天再去,可是谁知道我再去又能不能拿到钱.我就要求他帮我签完字再走,他不愿意,我们就发生了争执,他要动手打我,我也还了他一巴掌,他把我推倒在地上,造成膝关节韧带严重损伤,至今未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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