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回我的钱,但是我发现收据上没有他的签字,只有盖章,可不可有效?还有,2000元可不可构成诈骗?我可不可以追究他的责任?
更新时间:2006-12-16 08:08:15
问题描述:
在网上查到丹东一个公司可以办出国劳务,于是和父亲一起去,当天因为出国心切,所以很仓促的决定委托他办理,交2000元抵押金,他说四个月期限,办理不成押金退还。其间他已经把护照和我的身分证明全部给我寄回,证明他说的已经无法实现,现在已经四个月过去了,他还在托辞说要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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