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1、如果我和父母在此幢房子没有关于房产归属实际情况的证明手续,在离婚时会不会被认作夫妻共同财产?尽管我们只是一张纸一根线的关系。2、我和父母能不能用公证的方法来说明房子的所属关
更新时间:2006-12-05 11:02:17
问题描述:
我94年结婚,98年爱人去美国至今未归,临走时背着我把每月领取工资的银行册和一切事情的代理权都交给了他的侄儿,从此我们夫妻的关系就成了一张纸(结婚证上证明的夫妻)一根线(通过电话线打打招呼)的关系。2000年我单位建家属房,因为我不需要房子,我父母就以我的名义买下了,当时我们单位允许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我父母除付一部分现款外,其他的全以我的名义贷的款,贷款每月从我工资里扣,我父母每月根据扣款金额还给我钱。由于房子是单位建的,房产证拥有人只能是本单位职工,所以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的,但房产证只有等贷款还完后才能给我们。因为家里人都知道房是父母买的,并且我也没有侵吞二老房产的想法,所以我和父母在此幢房子上没有关于房产归属实际情况的证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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