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先生虽然委托了律师,开庭时法院是否还会要求他必须到庭?2.如果他进行了特别授权委托,声明放弃调解,在程序上是否就可以不要求他过来应诉了?3.我经查询得知如果被告经法庭传唤不到庭,法院可以作出撤诉
更新时间:2006-11-28 11:42:49
问题描述:
我先生是台湾人,我们结婚至今差不多两年,我曾入台和我先生共同生活近一年,今年三月回来探亲,但我回来后,他就借口遇上官司诉讼,他被告过不来,(而我们约定他随后就回的),此后他就开始回避我的联络,并向我提出了离婚,还委托了律师帮办手续。因为我们在台感情生活一直稳定,也没有过争吵,而我先生提离婚又不说什么原因,让我觉得莫名其妙,事有蹊跷,我当然不办离婚,希望时间会有一个缓冲,无奈由于地域联络的不便和我先生的刻意回避,我无法作到和我先生沟通交流。现在我先生的委托律师已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让我奇怪的是,律师对起诉之事一直没有通知我(我们之前有过接触,她有我的联络电话),还向法院提供了我一个虚假住址,法院登报公告我并不知道,就在公告期满准备择期开庭时,律师又电话通知我去拿起诉书。我已向法院申请管辖异议,也已得到裁定移交我所在的法院受理。现在在等法院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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