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案程序是否违法?2.本案其当事人应当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以过上诉期,是否可向中院申诉、检查院抗诉)?
更新时间:2006-11-27 19:00:17
问题描述:
我家有个亲戚分包承揽一项工程100W,应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当发生纠纷时,一审判决中,法院未通知其参加——追加其为本案第三人。判决结果,在其未参加情况下严重损害其利益。当其向法院申请其诉讼请求时,在主审法官诱导调解下(违背其真实意愿)达成调解协议,即便在此情况下,其调节结果多次申请也未能实行,极大损害其基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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