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怎么样才能既合情又合法的解决这个问题?我司想不再聘用该员工,如何处理方才合法?
更新时间:2006-10-31 10:32:40
问题描述:
关于工伤问题的咨询:我司员工在晚上加班回家途中(应是晚22:00左右)不惕摔伤(只是该员工自述,未有任何证明材料),致使左胳膊关节处粉碎性骨折。该员工当晚被同住朋友送去医院,第二天上午11:00左右打电话回公司告知事情,下午便未经公司任何人知道自购车票要回老家。整个过程中公司未见过该员工任何医治资料。当时因为该员工讲家乡有熟人医生可节约钱治疗并讲伤势很严重必须立刻回家乡治疗,公司预支了该员工两个月工资并答应等该员工二十天,二十天后不回来我司可再请人。现该员工答复需二个月后才能返到公司,并有可能需要公司报销全部医药费(共计两万左右)。因我司未帮该员工买社保,所以报不了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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