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细看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好像不违法,从网上我找不到类似的例子。我还是觉得没底,想请教这样做是否违法?
更新时间:2006-10-24 16:39:26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公司的法人,最近想和外地的一些餐馆联合做一个抽奖活动,由我公司负责制定抽奖办法和规定,聘请相公正处公正抽奖过程,加盟的餐馆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满100或120等金额可免费获得一个抽奖号,累计到10000个抽奖号开一次奖,奖金8个1000元。餐馆每从我公司拿一个抽奖号给我公司2元的费用,这2元可以称为服务费或什么费都行,用于支付公证或其它成本,当然我公司能从中获利。我想请教下。这样做是否违法?事先我们会和餐馆签定相关的委托合同,餐馆委托我公司来做抽奖活动,商家有权利做抽奖活动,只是通过我公司来做成本会降低。奖金更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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