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我们在请律师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做?是否可以向法院或警方提出疑义,我个人认为岳某所犯的是聚众,导致他人受伤(应属轻伤.现以出院),主使刘某也已经被捕.我想请问一下岳某还是犯的持刀抢劫罪吗?我知
更新时间:2006-10-29 22:50:42
问题描述:
我朋友(岳某)年青好胜,帮他的一个开发廊的朋友(刘某)去打仗.因为被打的这个人在他家发廊对面也开了一个发廊,他们双方是认识的原来属于雇佣关系.
刘某给我朋友岳某打电话请求教训一下那个人,但是岳某没有出面是别人打的,只是是岳某找的人,但是在打仗的时候有人给那个人4刀(现以出院),还有在打仗的过程中有人强抢了被害的一样东西,什么东西我不太清楚,他们是5-6个人其中有个通缉犯;但是这些岳某全不知情,也不知道抢了东西!后来受害者是以持刀抢劫的名义报的案,可因我朋友岳某是聚众所以岳某被警方定为主谋.
我查阅过刑法对抢劫案件处罚条列,但是岳某并没有抢劫的念头,而且他对抢劫是好不知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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