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没有登记现在离婚子女财产如何分配?谢谢了很急!
更新时间:2008-01-31 22:32:16
问题描述:
我与王香2003年结婚,至今没有领取结婚证,婚前知道其患有癫痫病。婚后我对她体贴处微,但对方一直与我不各和,好好的就生气了,随即就是回娘家,等我再去叫她时,娘家人就向我索取她在娘家的住的生活费,我是个乡下人,觉得娶一个媳妇不容易,就答应了,可对方一二再的这样做,我很生气,以后几次就没有再去叫她回家,就这样对方在结婚的二年时间内住娘家达一年之久,好不容易回家了,2005年生了一女儿,就又走了,丢下女儿再也没有回家,如果你去叫,就要钱,到现在女儿都3岁了,对方没有回家过一次,对她我也是心灰意冷,也没有走看过她,就这样一直拖到现在。2008年1月有15日是,对方把我告上了法院,说是在娘家期间因我没有去看她而癫痫病加重,曾花费医药费5000元,要求由我抚养女儿并给予其一次性经济补偿!
请告诉我:对此我很气愤,对方至过门在我家生活不足一年,没有退给我彩礼钱,也没有抚养过女儿一天,为什么让我赔偿?对此向您询问:1、对此婚姻双方各应承担什么责任?2、对方的要求合法吗?3、我反诉对方,要求其承担女儿三年抚养费,合法吗?4、我们没有领取结婚证,现在分手我的财产会分割吗?5、孩子归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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