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如果我们离婚,那么我名下这些房子和存款以及他名下的两房产是否都要列入财产分割?如果我存款全部取出后给我家人又是否仍要列入财产分割?谢谢律师!
更新时间:2006-09-13 13:59:10
问题描述:
安市户籍,在广安市有一套原单位分的房,其后他在重庆市买了一套四室两厅的房。之后我们才结婚,住重庆那套房。婚前丈夫曾给过我一笔钱,我存入了婚前那个帐户,婚后丈夫也断断续续给过我一些钱,我也都存在那个帐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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