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来上大学的费用法院是不受理的,但是如离婚协议上写明协商解决,而又协商不成的,法院是否受理?2.学费之外的生活费、赞助费等母亲该出么?(是有能力的,但是我想知道法律是不是也要求出)
更新时间:2006-08-24 22:35:11
问题描述:
儿子在上大学(已成年)但以父母在离婚协议上写明“儿子上大学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为由,要求母亲支付赞助费(分数差2分)、学费、生活费等费用的50%,共计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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