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家人不知道对方的去向,现在起诉对我有利吗?结婚时送的彩礼钱可以退还给我吗?因家住东北,村民的法律意识不多,对方家里有些社会背景,其亲属在市里的法院预审科工作,仗着其社会背景,扬言不还彩礼钱,又将其
更新时间:2006-08-18 17:38:24
问题描述:
我家住在东北的一个农村,因个人生理略有缺陷(身高不高),直到26岁也未讨到老婆。直到2006年1月份,经本村的亲人介绍,将本村有缺陷的女孩介绍给我,女方家人也曾多次到我家向我父母提起要将其女儿嫁给我的意愿。她当时没有满18周岁,且右脚残疾,是个跛子,我与她谈了一次话,她也没有什么意见,全权由她父母做主。经双方父母协商,按照本地农村习俗,女方提出索要彩礼,遂于2006年1月19日给予女方现金13500元、2006年2月13日给予女方12000元,双方将彩礼单对半撕开,各留一半。结婚日期定于2006年2月17日。对方接到彩礼后遂将其原有的破旧房子卖了,在本村买了一栋象样的房子和拖拉机。在筹备结婚期间,男方单方面又购买了结婚后用的家具、生活用品等相关结婚用的物品,女方在结婚期间未陪嫁任何钱财。我家总计支出费用达4万余元,这部分钱都是外借的。原本家里就有万余元的欠款,现在家里外债将近6万元。婚后直到现在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初我与她住在我父母的一间空闲的房子里。不久我丈母娘怂恿其女儿与我父母分家。我父母无奈,口头承诺将自己的土地分出8亩给我们。后又撺掇我们离开我父母,搬到我丈母娘新买的房子里去住。我父母又因无奈答应了对方。在住进丈母娘家不久,丈母娘又不知何故,又撵我们搬出去,我无奈又搬回我父母那里。在结婚当初我们未做任何婚前检查,婚后不久,我才发现她婚前就有卵巢囊肿,婚后多次到医院就医,我方又花去3000余元的医疗费。虽有几次性生活,但因其病未怀孕。在婚后的6个月期间,瞒不讲理的丈母娘与我多次争吵。我与妻子的感情也一点不合。我丈母娘经常到我家里谩骂我父母,多次将我妈妈气晕,丈母娘也多次拿离婚来威胁我,我实在是受不了这样的丈母娘。8月13日是我的生日,我与表第一起庆祝,喝了一点白酒,晚上妻子因我喝酒一直责怪、谩骂我,我无语,后又说了一些有损我尊严的话,激怒了我,争吵后,她凌晨跑回了娘家,次日早上其家人将其女儿送到外地的亲戚家,直到现在,其女儿也没有露面,我与家人到丈母娘家去寻她,其家人却说不知去向,也不告诉我们其女儿在哪里,还大声对我说她的女儿不会再与我过,扬言彩礼钱也不会退还,除非到法院起诉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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