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校受伤责任及赔偿
更新时间:2007-12-25 17:33:33
问题描述:
下午课间,我的小孩(男,7岁1年级)与一同班女同学发生无意碰撞(当时两人在各自嬉戏,碰撞时谁都没有看见对方),对方反弹到门上划伤左耳流血,在医院缝了八针,今天拿到的司法鉴定结果为轻微伤。对方家长之前一直认定其小孩伤残毁容,今天拿到司法鉴定结果后仍坚持索赔医药费900余元、治伤期间的士费100余元、误工费5000余元、整形美容费8万到10万元(为其估计,还邀请我们一起去询价)。我认为对方要求过份,但从法律角度讲我应该如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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