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依照上述情况来看,这两套平房能否被全当作父亲的财产被抵押还债?2.欠条上并无还款日期,其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06-08-06 19:07:02
问题描述:
我父亲因承包了一居委的福利企业,于2002年至2003年间分四次借款合计32万元,当时约定月息1分,并无具体还款日期.由于管理不善钱财被人贪污导致2003年底公司破产.现债权人把居委和我父亲一并起诉,要求偿还债务或财产抵押并已申请了财产抵押.我父亲实在无力偿还债务.家中只有两套当时按人口分的宅基地建的平房,一套建于80年代,一套建于93年,均是我父亲做生意之前的房产.由于当时我姐弟未成年,所以户主全是我父亲.后由于我大弟弟已28岁,应女方要求在2005年初将80年代建的平房过户于我大弟弟的名下,我小弟弟当时由于未成年和我父母共住另一套房子.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