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离,应该怎么办?再者,女儿的抚养权我能够得到吗?妻子头部做过手术且没有固定收入!再着,房子是我父亲借钱买的,还没有过户。这应该属于谁的?还有,陪嫁钱丈母是打的欠条,现在能够在离婚时索
更新时间:2006-09-09 10:23:20
问题描述:
我们于04年2月认识,同年4月12日登记结婚,05年7月由我父亲出钱在枝江市内购买了1套住房,让我们居住.05年8月生一女取名张梦雅.女儿出生后半个多月,妻子就带女儿到娘家生活,而我就在枝江上班,以后她们每月来几天.今年7月10日妻子在当地法庭起诉要求离婚.说我们婚后不久就分居,说我不履行夫妻义务和抚养女儿.堕落为不务正业的人 要求离婚并请求盼女儿随她生活,我承担其到18岁的一半抚育费!还要求分割房屋!但她没有经过我同意就把女儿改随妻子姓!由于上班而造成的暂时分开能够算分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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