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此情况能界定为国有资产吗?私分国有资产罪名能成立吗?依据是什么?谢谢!
更新时间:2006-07-26 22:47:01
问题描述:
我的朋友所在单位原是集体企业,1990年为了和有关单位合作方便,变为全民企业,进行了国有资产登记(只是登记,没有依法确认企业产权归属关系,也没有核发《国有资产授权占用证书》),今年单位将企业资产变卖,按职工工龄发给职工,让职工交社保。后有人举报,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认定为:私分国有资产罪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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