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不可以重新鉴定责任?2.如果按判定的,是否可以根据情节减少摩托车主的赔偿?3.伤者跟医院高层有认识的人,给出了高出很多的医疗价格.可否换医院或要求把价格单由公正机构给予评价?
更新时间:2006-07-16 14:39:31
问题描述:
一辆前车篮超载的自行车欲想向公路傍的小道行驶,不守交通规则撞向直路行驶的鸣笛的摩托车.结果自行车主摔伤由摩托车主叫汽车送往医院.交警刚开始跟摩托车主的兄弟说无责任,后来1个月后判了双方五五责任. 由于摩托车主是文盲在听说要签名才能拿<责任书>就签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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