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不要马上请律师?2.算不算正当防卫?3.他们一直以涉嫌故意伤害将犯罪嫌疑人拘留,能否申请保释类以缓解当事人心里压力。4.通过舆论暴光对当事人是否有利?焦急等待中……特别感谢!
更新时间:2006-07-11 14:31:00
问题描述:
1号晚上8点,当事人帮姐姐搬家完毕后,同姐姐一起去超市买啤酒准备晚餐,走到楼下,发现停在单元门口旁边的自行车不见了,在底楼层走廊内发现小偷在锯车锁,上前质问时被小偷举车砸来,当时光线很弱,无法判定小偷实力,于是用随手提的啤酒瓶给于还击,搏斗中小偷头部被砸2下,搏斗时当事人大声喊:姐姐快报警,抓小偷……跟在后面的姐姐惊恐中用手机多次拨打110不通,接通时,小偷已被制伏,当事人看姐姐打通110语无伦次,于是接过手机向110讲明方位,因小偷头部流血,随时又拨打120,群众此时围满,几分钟后120在110安排下抬走小偷,当事人上楼穿了衣服后随警察去派出所做笔录,一直做到天亮时,被告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而刑事拘留。7月4号接到办案警官来电,说小偷于第二天即死亡,法鉴为头部两处钝器致伤导致死亡。当时夜间,警察多次和当事人家属去现场找物证,除了那把即将剪断的环形软锁和自行车,其它线索全无。目前已经10天,小偷尸体无任认领。当事人接到自称上海记者来电暂时说不要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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