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二手房时不过户是否存在很大的风险?2、若过户一般是否是卖房支付手续费?3、与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一样向出售人贷款有无不妥?4、若今后卖方反悔,此协议与房款收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06-07-10 11:10:48
问题描述:
您好!本人从一私人处购买一套两室居的二手房(2005年6月取得房产证),面积83.5平方,总价22万元。就双方私下签定了协议。现已支付现金15万元(卖方开了收据,并按手印),为避免交纳过户费,决定剩余的7万以银行按揭的形式支付给卖方(不从银行贷款,相当于直接从卖方贷款,按央行同期利率支付)。卖方已将房产证交给我,因没有过户,所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仍然是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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