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这种情况的合作关系到底是让他挂靠我公司。成立或不成立一个全资分公司。我以公司名义和他签定合同呢。还是我私下我以我个人名义(有上面我公司真实的现状原因。我具有全部决定权)和他签定一份合作合同直接*作这
更新时间:2006-07-02 19:11:49
问题描述:
请教各位对于经济方法法律熟悉的专业人士。。我有一公司。我是法人代表。全部注册资金都是本人所投。只是国家法律要求要有两人以上股东。。所以其它股东相当于挂名。。本公司现有我的自营业务。现在有另一合作伙伴(自然人)原意投入资金到我公司搞另一个项目。。此项目资金对于原公司的原有股东及资金不产生变化。。只是另外独立于我本公司搞运营。。办公地点另择。。我投入技术及一部分硬件。。他投入开发市场及先期投入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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