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长沙一个将要下岗的国企职工,响应政府号召自主创业,也想为工友们做个榜样,但没想到遇到了这样一个无良商家,我不知道我能否拿回我的活命钱。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更新时间:2006-06-29 18:15:52
问题描述:
今年元月10日我和广州一体育用品公司签了一份代理合同,我代理他们的产品在湖南的销售。合同要求我方先付押金8万,他们提供装修设计、广告支持、宣传用品及5万元的弹性铺货,所有权属于甲方(他们)。在他们提供的格式化合同中,约定了我方的义务及押金的给付时间和金额,但没有约定他们履约的时间。到今年3月,对方一直不能提供合同中约定的诸如装修设计、宣传用品等义务,甚至连他们的产品都不能提供给我,更别说广告支持。到3月25日,我只拿到了12套他们去年的库存样品(已经停产)。于是,我要求暂停合同执行,要求他们返还押金。他们说我违约,扬言要做掉我的押金。我于3月25日到广州协商此事,达成口头协议:退我押金6万,返货2万。5月16日他们又主动提出把8万现金全部退给我。但直到现在,我一个子也没有拿到。他们约了我6次付款日期,一次也没有履行,甚至连电话也不接,就是搪塞回避,我不知道该这么办了,请您帮我出出主意!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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