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合法吗.没有办离职手续,算不算员工.我该怎么去处理.
更新时间:2006-06-15 15:36:06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甘肃一所大学2006年的毕业生.在2005年11月与江西的一个私营公司签了就业协议,协议上没有写户口要发回公司,在11月底到了公司,又签了一封协议也没有写户口要发回公司,只写了服务期限为6年.在学校时口头表达户口要发回公司,在2006年2月,使用期没完,我已经离开了公司,是自离,那半个月的工资也没有拿到,在7月毕业时,公司要求学校把我们的户口发到他们公司,意思是让我们交500元才去领,说是伪约金.请问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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