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根据以上事情的经过我如果作为原告有没有过失作为被告是不是应该履行违约责任谢谢无助的人
更新时间:2006-06-23 09:53:07
问题描述:
五月初 我委托房地产公司为我在上海市区内寻找门面经营巧克力专卖店 房产公司的办公人员为此给我推荐了地址位于静安区北京西路*的门面 此门面房面积是20平方租金*元转让费*元 我与中介公司约好时间到现场查看 感觉还满意 我在现场询问了中介公司一些相关的问题:1.是否可以经营食品零售? 回答:可以2.营业执照的问题? 回答:房东可以帮助办理3.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提供与产权所有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回答:签订合同时可以提供4.上下水怎样解决? 回答:可以解决房东可以协调从旁边店面里接出5.房屋可租赁年限? 回答:没有问题的 你放心 到时候房东会提供给你与大房东的租赁合同得到了以上的肯定回答后 我当场缴纳了人民币*元整给中介公司 此款为商铺租赁意向金 中介公司为我打了收款收条 我在另外的时间又去了中介公司填写了正式的商铺租赁意向书 意向书里说明房租付款方式:付三押二 房屋补偿金*元 租赁年限2年 中介公司为我补开了*元意向金收款收据 并商定了与房东签定正式租赁合同的时间 按照约定的时间 大家如约到场 我认识了我的房东* 但是在现场房东没有提供给我她与大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原件而是拿出了她本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东说:她不可能将所有证件的原件都带在身边 并解释说所注册的房屋面积是北京西路*号180m2 经营范围是美容美发 而我预租的是20 m2 需要帮我分门牌号及办理上海免税的4050前提是需要在我们店内挂名4位上海的下岗职工 每人每月需要缴纳200元总计800元费用于政府部门 此营业执照就可以零售巧克力 不过这个过程需要疏通很多关系 费用需要由我们来承担 而且另外拿出了一张空白的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说:我们只签订此合同不可以签订租赁合同 当时我想只要允许经营巧克力就可以 没有太深纠此事 另外我与房东商量了水电的问题 因为此门面按照房东讲没有独立水电表 双方约定按每个月500元计算 签订合同时预付3个月为人民币1500元 我当场因为没有看到所有事先说好的房东应提供给我一些相关证件的原件 并提出质疑房东说:所有的原件都可以在门面所属的静安工商局调出 鉴于此 我的代理人李静与中介公司一起到工商局 因为没有律师在场我们的权限只可以调出营业执照 基于以上房东的种种原因 租赁合同当天没有签订下来 与中介协商后另外约定时间到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好了 再次要求房东在签订合同当天将她与大房东签订的合同带来一天我接到中介公司电话说我们双方可以签订合同了 我按约定的时间来到中介公司 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张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名字是房东对的 但是很矛盾的是 租赁日期是截止在2004年的某月 这明显的是废纸一张 房东解释说:是律师调错资料了我当时非常疑惑不解 是哪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会出现这样大的错误! 我当时很生气 房东又说 那么在门面正式交接的时候再拿那份正确的出来给我 当时就有些被愚弄的感觉 因为委托了中介公司 我们还是相信有中介公司在 应该我们不会受到什么损失 为了保险起见我与中介商量可不可以将租金其中1万元作为尾款 待到房东正式交给我钥匙的时候并看到有效证件时再一并付清 但是没有得到中介及房东的认可 那么我要求在合同上面注明此事如果再次出现那么按违约处理 合同上面约定2006年6月1日上午10:30在北京西路交接 时间到了大家陆续来到现场 房屋已经完全腾空 接下来就是按照我方的风俗习惯我们开始敬祖 并且按照风俗习惯第一天要进场施工 为此我方工程部人员也按照安排好的时间准时到场准备敬祖仪式完毕即开始施工 大约15分钟左右仪式结束 本以为我们双方应该会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按部就班的履行 谁知道租赁合同原件我是看到了 最关键的是时间还是不吻合 因为我与房东签订的时间起始日期为:2006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止而房东与产权所有人签订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5月1日至2007年4月31日止 在场的中介公司给我解释说 这个没有关系的 如果房东的合同到期她会与产权所有人签订新的 你们放心好了 经中介这么一说 感觉有点道理 接下来我们按合同约定交接钥匙了 我们要求房东在收下我们应该预交的3个月电费1500元时帮我写一张收条并将门面钥匙交给我 但是遭到了强烈的拒绝 理由: 房东说:她今天所收的费用除了1500元还必须包含这些天以来她疏通关系的5000元钱才可以交钥匙给我 我当时被她说的怔住了 感觉对方有些不明事理房东当时还从手提式包里取出了一些交通卡展示给我并说 你看这些是我花了5000元买的 现在送礼已经用掉了2000多元 剩下的也不能给你 由她备着以后用 我当时已经被她的行为不解 因为我理解的是 虽然事情是这样的 我们也非常体谅 但是这与电费没有关系的 更何况我到现在为止没有拿到任何办理好的可以正常合法经营的证件 我是非常担心的 我与房东商量我们需要一步一步来的 在没有得到她认可的情况下 我觉得这样僵持下去会耽误我们双方的宝贵时间 当时我认为没有再与她沟通下去的可能 又因为中介提早撤离 我迅速拨通了中介电话 要求中介赶快来现场协调并提出了我们的看法 我们也是非常理解房东的辛苦愿意承担50%的疏通关系的费用 但是到了将近下午的5点钟房东就是执意不肯按合同履行交付门面的钥匙 并以不缴纳疏通关系费用就是不交钥匙来威胁我们 当时我们在场的上海籍朋友*小姐说: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是不可能合法的办理营业执照的 就这样无奈的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走 最后我说:你既然出租门面给我 那么就理所当然提供给我相应的便利 不然我的经营是违法的 我已经答应承担50% 如果你不认可 那么由我们自己来办理好了 前提是房东需要提供给我租赁合同而不是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可是这样的话房东还是未能将钥匙主动交到我的手上 我们在无奈之下与她另外约定第二天早上9:00在现场见双方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 当时得到房东的赞同但是她本人没有时间 提出第三天下午1点钟见面 出于礼貌按照她说的时间约见 这样我们才撤离现场去处理自己公司里被耽误的很多事情 这其中要去约见其他客户 我一直忙到临近午夜 在这其中接到中介公司的手机信息 内容是立即到现场拿门面的钥匙 我想我的时间已经被耽搁了并且我们已经给了房东充分的时间 况且我与其他客户在签订工程合同 如果我违约 后果谁也承担不起 我这个时候才想到如果按照合同约定今天不交钥匙房东是违约呀 所以才会疯狂的打电话发信息 但是 大家都知道凡事是不能两全的 我还是分清楚哪个轻哪个重的 更何况我的时间是由公司来安排的 不是任何人可以左右的 再后来 房东房东这方根本不可能签订的租赁合同 我们决定放弃租赁此门面并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合理的解决此合同纠纷要求房东退还并履行违约责任(房屋租金*元+押金*元+补偿金*元+违约金*元) 80% =*元 但是房东拒绝履行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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