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如果我不写这样的申请书,他们就不给我迁。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是在自己不得已的情况下写了这样的申请书。这样的申请书具有法律效力吗?结婚后如果我不把户籍迁回,他们是否有权将集体分配的原有的承包田收
更新时间:2006-06-12 09:37:49
问题描述:
本人1999年9月就读于金华市浙江贸易学校。应学校要求,户口从安吉县某村迁入学校。2002年毕业后回安吉工作。户口从学校迁回安吉。应毕业后一直都没有什么好工作,父母要求我把户口迁回村里。询问过村干部和本队队长后,同意给我迁回,并按队长要求,我们每家每户签字。签完字后等队长给我盖章,但队长反悔,说队里有土政策,不肯给我盖章。说我的户口不能迁回.但我同村的同学和我是同时毕业的,户口也是同时去办理迁回手续的,他们的都迁回了.就只有我的不能迁.去年12月份,我弟弟去当兵,户口也已迁出, 老妈就让我去问问公安局里面的人,问一问我的户口到底能不能迁回..我去询问了公安局相关人员后.他们告诉我,我的户口是可以迁回了.我又去找村干部,他们也说我的户口可以迁回的.只要队里同意.那我就又去找了队长.队长又说,只要村里干部说可以迁,那我就给你办.那我父母就找来村干部和队长还有村里面的代表.当时开会,大家都同意给我迁...当时队长就说,过几天就给我办..当时我也说.只要你同意给我办就行了.可以差不多过了半个多月,他又反悔了,说有人不同意给我迁。前几天,我父母又都找了队长,他又说可以给我迁,但一定要我写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如下:1、户籍迁回后不享受村民组的一切利益分配;2、如登记结婚后户籍立即迁往夫家;3、结婚后户籍未及时迁往夫家,村民组有权将集体分配的原有的承包田收回。如果我不写这样的申请书,他们就不给我迁。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是在自己不得已的情况下写了这样的申请书。这样的申请书具有法律效力吗?结婚后如果我不把户籍迁回,他们是否有权将集体分配的原有的承包田收回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