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问题是,第一:如果我目前提出离婚,那么我们的这套房子怎么分割才是正确地?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是否只能分割房款?按照道理房子是婚后买的,是不是我就能分到一半?第二个问题:另外,就算他父母
更新时间:2006-06-11 18:46:33
问题描述:
2006年5月夫妻俩计划中的孩子因为发育不好,怀孕两个月后难免流产。这期间,老公基本上从知道有孩子起的一个月内,就回过2-3趟家,孩子的事情从来不管不问。由于我们夫妻俩结婚三年来一直吵吵闹闹,有了孩子后他还这种态度我心已冷。不管是否能留住孩子,都决心同他分手(与他曾经还有过怀孕,但是宫外孕,所以他很清楚这次的孩子来之不易),但是他的态度让我心冷。于是在5月初,我搬离了我们的租来的房子,自己一个人住了。结果后来检查孩子还是不好,就打掉了,这期间他从来不管不问。在2005年5月份,我们买了一套期房,交付日期是今年年底2006年12月份。相当于房子还没交付。这期间的贷款我还过几个月,其他的月份他在还。但是我们租房子的费用、水电、煤气费等等以及日常的生活开销都是我在负责。但是买房子付首付的时候,他家里出资资助了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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