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事件当中老板是否存在管理责任?伤者能否向老板提出赔偿要求?如果老板扣回先前先支付的医药费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06-06-15 00:17:07
问题描述:
店里一名美发师在工作时间在店里无端遭到主管(酒后)殴打致鼻梁骨骨折被送入院救治,老板先垫付了九百多元医药费。家属得知情况后要求报警遭到老板阻拦,劝说由其敦促肇事者拿钱医治伤者,但直至第二天下午未果,且得知肇事者已经逃逸,家属随即向辖区派出所报案,民警立刻受理此案,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家属曾多次找老板交涉要求其先支付医药费均遭到拒绝,期间家属又打听到肇事者在店里曾被扣押一千元左右的押金,家属又找老板要求将这笔钱拿出来支付医药费,再次遭到否认拒绝。不得已家属只得自行为伤者支付其余医药费三千元左右。 现在伤者已经伤愈出院,但对其老板感到心灰意冷决定辞工,又担心在结算工资时老板会扣除先前为其先支付的九百多元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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