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如果是工伤鉴定不构成10级伤残,还能有什么对他个人的补偿吗?毕竟受了这么一通罪。要鉴定的话,是等劳动局通知,还是要求立即鉴定?因为我本人在山东,我想把他接到我这边来。谢谢!
更新时间:2006-06-03 10:43:54
问题描述:
父亲在水泥厂打工时烫伤,住院1月余,花费2万(厂里出),住院期间劳动局已做完笔录。出院后在厂里修养,一天20元(平时工资能到八,九百元)。因为我在外地,具体受伤程度我只是通过电话了解,出院后爸爸到劳动局去问过,答复是叫他等一什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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