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是爷爷无奈同意转让使用权,叔伯们有权利处理房子吗?2.作为同住人我有哪些权利?我不买下是否仍有权拒绝他们转让并可一直居住在此?3.如爷爷过世,我是否可安规定成为第一承租人?叔伯们是否可作为
更新时间:2006-05-17 16:12:57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想请您帮助指点我如何走出家庭房产纠纷的困境!我和爷爷一起住在租赁的公房已有5年了,承租人是爷爷,户口簿上只有我们俩。4年前经叔伯的商量爷爷住进了养老院,费用是爷爷的养老金、积蓄和各子女补贴的。开始他们坚持不要我出房租,后因不能按时缴费房管处常要催交,我就主动地将房费付了,累计有两年多了。最近爷爷病危,叔伯突然提出因爷爷花费大,要将我现一人居住的公房(有两间约70平方)使用权卖了(市价约100万),要么由我出钱卖下房子。因我在沪只有此处是唯一的安身处,父母均在外地,且无力承担昂贵的费用,我将面临身无居处的困境,我不得不向你求助了,请问以下问题:急盼你们指点迷津!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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