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程序,用行政诉讼法,我想诉讼。法律是大于政府还是政府大于法律?这个官司能否打赢?请律师百忙中给予答复,给予指导。
更新时间:2006-05-13 13:17:55
问题描述:
1996年10月份(上面写的发生时间是错误的`这上面没那个年份)我为站长担保一笔贷款,金额是四万两千元,贷款人至今不见,现在镇平县成立信用合作领导小组,问我催要此款,我的理由是担保诉讼时效已过,不再承担法律责任(属于一般担保,签名不是永久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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