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于律师,法人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05-12 16:07:09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司是在2005年9月开始建的,股东为三人,11月份又加入三个股东,由于种种原因,生产不理想,在今年2006年3月15日,有四个股退出,公司有法人和后加入的另一股东接管,退出股东的要求是到2007年12月30日前把他们的股本再加上利息全部付清,协议六位股东都签字为证,只是没有公证。法人在今年4月29日至5月7日上午这一时间内,让所有的人都与他无法联系,手机关机。在这种情况下,五位股东就把公司里的设备(设备是分期付款,现在只付了一小部分)藏匿起来,致使公司无法生产,7日下午法人回来,让他们交出设备,他们以不再相信法人为由,拒绝交出设备,如要法人归还他们的投资款钱,他们就交出设备,他们以五人加起来的股份75%不承认他是法人,法人已报警,其他法人承认设备是他们拿走,派出所已股东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但是拒绝出示 不予立案的书面材料。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