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我能否以公司没发我3月份工资为由,到劳动促裁申请双方免责解除劳动合同,或是有什么其它方法可免付赔偿金解除合同。谢谢。
更新时间:2006-04-20 16:21:44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4月1日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为期三年,合同规定如果在此期间我提出离职需要赔偿公司50万人民币,如果公司原因导制我离职陪偿我2 万人民币。2006年4月3日,我口头向公司提出双方免责解除劳动合同,并于4月6号书面提出免责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公司至今答应,并停发了我3 月份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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