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股东EFG不想和股东ABC合作,但又不想退伙,可以起诉散伙吗?这样散伙后,财产可以评估后公平问竞价,价高者有权经营。我父亲心理也平衡.
更新时间:2006-04-12 16:14:20
问题描述:
一、我父亲四兄弟和两个外人6人共同合伙出资向县车站承包镇至县区路段的客车营运(共15辆车)。股东之间没有书面出资协议,只能从账本各月分红反映各股东的投资二、目前经营管理出现问题:1、出纳员是股东A岳父,实际上管理上的收支是股东A在操控,乱支出,收支很多票据没经过约定股东人签名认可,便硬入帐。经营期间收入好,两年多账面有余额约50万不分红,股东中有三人EFG(含我父亲)不满其做法。2、侵股:股东A和股东BC三人05年中底私自购买四辆新车,想将两台还未到报废期的车提前报废,因我父亲不肯交身份证(这两辆车原是我父亲名下,归集体所有),报废不成,强行将车停放在县车站。因而新车有两辆已入启没有线路照营业,另两辆以集体名誉找关系申请新路线牌,同时说新车其中2辆是股东A的女婿购买的,该车分红由股东A的女婿所得,另2辆所有投资人及A的女婿有股份。实际上是股东A和股东BC利用账面的余额购买的。企图削弱股东EFG的股份。股东A的女婿未经所有合伙人同意购新车入股,占有股份。3、还有分红分配不合理,都有账作为证据。设有会计账和出纳账。三、现在股东EFG不想和股东ABC合作,但又不想退伙,对车的经营我父亲有着浓厚的感情,从1986年开始从事以前私人体制,至1996年10月才成立合伙专线车。这些是简单情况,详细要很长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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